郑板桥
(1693-1766)
原名郑燮,字克柔
康熙秀才,雍正十年举人
乾隆元年(1736年)进士
官山东范县、潍县县令
后客居扬州,以卖画为生
为“扬州八怪”重要代表人物
郑板桥善画兰、竹、石。在他的画里,你常常可以看到书法的笔法,正如他画的兰花“兰叶用焦墨挥毫,以草书之中竖长撇法运之”,俨然融入了草书的笔意,着实使他的兰花拥有了非同一般的潇洒。相反,在他的书法中也融入了画法的笔法,他创造了“六分半书”,纵横错落,飘洒有致。
上面这幅作品画有三丛兰花,浓墨写就兰叶,俊逸多姿;淡墨勾出兰花,清雅可人,花心用浓墨点出,般配着左下角的题诗:素心兰与赤心兰,总把芳心与客看。岂是春风能酿得,曾经霜雪十分寒。兰花的芳心,就在这一刻散发出幽香。
郑板桥兼通诗、书、画,他写的诗词多表达对国计民生、人伦道德的关心。他曾说,王维和赵孟頫虽然闻名遐迩,但他们无非就是会写会画的普通画师而已,看看他们平生所写的诗文,有哪一句说到老百姓的苦痛了呢?
任山东潍县知县期间,为官清正、关心民间疾苦的郑板桥,因开仓赈灾,被诬告贪赃,罢官归家,却由此得到了“三绝诗书画,一官归去来”的美誉。
回到扬州后,他的书画声誉吸引了各式各样前来索取字画的人士,疲于应付的郑板桥不得不张贴出润格,将自己的作品明码标价,按质论值:“大幅六两,中幅四两,小幅二两。
书条、对联一两。扇子、斗方五钱。”他明确表示,无论是送礼物还是送食物,都不如直接送银子来得实在,至于想赊账和赖账,那就一律免谈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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